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领域“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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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谯区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滁南安〔20209号)和三年整治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立即开展2020年度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工程。

    、检查内容

    1、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制定和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各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对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针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方案组织施工及重要部位实施监控管理的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

    3、检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起重吊装作业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档案管理情况。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过期的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是否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非法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情况;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情况;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情况;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情况;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情况。

    6、有限空间的安全落实情况。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7、检查工程监理人员履责情况。检查总监(或总监代表)到岗情况;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落实情况;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履职情况;监理日常安全检查履职情况。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2、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认真解决。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对所监理的在建工程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3、加强值班值守。两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负责人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障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同时,要落实国庆期间的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物资准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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