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谯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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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目标绩效管理、规范考核工作,充分体现考核的导向性、实效性、激励性和发展性的作用,根据《滁州市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保[2019] 93号)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际情况, 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在合同期内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

    考核内容。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对公租房运营管理站公租房入住与退出管理、日常使用巡查、日常维修、租金管理、服务场所与规范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注重工作完成情况,日常管理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程序,硬化考核指标;淡化年终考核,强化季度考核;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考核方式。每季度季末考核,以四个季度考核平均得分结果作为合同期末支付公租房运营管理考核奖励费用依据。

     考核分值。满分100分。

     考核评分。按照各项考核内容完成及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扣分制,得分95分(含)以上优秀,全额支付,90分(含)以上良好;支付95%,80分(含)至90分中等;支付90%,70分(含)至80分合格;支付80%,70分以下不合格,不支付。

    附:南谯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表

     

     

     

     

     

     

     

     

     

     

     

     

     

     

     

     

     

     

     

     

     

     

     

     

     

     

     

     

     

     

     

     

     

     

     

     

     

    南谯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内容

    考核权重

    评价方法

    备注

    1

    入住与退出管理(12分

    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

    2

    准确率达100%满分,90%扣1分,<90%不得分;发现2次以上未及时采集新入户基本信息,该项不得分

     

    签订租赁合同

    2

    合同一年一签,年签订率达100%满分,90%扣1,<90%不得分;发现2次以上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该项不得分

     

    协助住户办理入住手续

    2

    准确率达100%满分,达不到不得分;发现2次以上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该项不得分

     

    办理退房手续,查验住户费用结清情况(包括水电费)

    2

    出现一次合同到期5日内未办理退房腾空或费用未结清扣0.5,扣完为止

     

    验收退出房屋,查验房屋设备

    2

    未在退房当日验收房屋内部设备情况并统计上报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租住人员变动台账及时更新信息

    2

    信息变更当日未收集资料更新信息一次扣0.5,扣完为止

     

    2

    日常使用巡查(26分)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定月度、年度入户回访工作计划和要求,按巡查、季覆盖”要求进行入户回访

    10

    巡查制度需报购买主体审批后执行,未建立巡查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得分,巡查达不到制度要求一次扣一分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阻止(如转租、转借等)

    6

    未及时取证及阻止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空置房巡查按月统计上报,做好空置房的清洁、维修,保证空置房满足配租条件及时提交重新分配

    10

    未上报统计情况或者发现空置房未提交重新分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擅自使用空置房屋的,扣10分。

     

    3

    日常维修

    14分)

    安排专人受理报修并通知组织维修

    4

    出现一次有效投诉扣1分,扣完为止

     

    维修台账上报

    5

    出现一次未及时(2日内)上报及制定维修方案扣1分,扣完为止

     

    监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积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算工作

    5

    出现一次工程质量返工扣1分,扣完为止,以年度出现重复维修为准。

     

    4

    租金管理

    30分)

    收取租金

    20

    每年内收缴率达98%以上满分,>98%且95%扣5分,>95%且90%扣10分,>90%且80%扣15分,>80%不得分。

     

    合同续签

    5

    现场抽查40套合同,合同应在收缴租金时同步签订,字迹工整,房号、保障人口、标准及承租户信息准确的,得满分,缺失、错误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票据管理

    5

    未按照购买主体财务制度管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服务场所与规范服务(8分)

    办公区域须整洁有序、宽敞明亮、标识明显

    2

    单项不合格,扣2分

     

    服务人员在岗期间身着正装佩戴工牌、公示管理服务人员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服务)流程、工作纪律、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2

    单项不合格,扣2分

     

    配备老弱病残等特殊住户的帮扶设施

    2

    单项不合格,扣2分

     

    显著位置公示业务办理流程,有序、周到服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无拖延推诿、“多跑路”现象发生,服务规范,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2

    单项不合格,扣2分

     

    6

    档案管理

    10分)

    未做到档案摆放整齐、目录明确、房屋档案编号完善、装订规范有序的:档案柜内是否一户一档按楼栋号整齐摆放,档案盒是否张贴楼栋号,档案内资料规范有序无其他不需要的资料在内(一户一档内要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入户调查表、租赁合同、收入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新增人员资料、退出人员资料

    10

    现场抽查20套资料,检查纸质资料是否缺失、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7

    加分项(最高不超过6分)

     

    公租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8%(不含)以上的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

     

    住户年度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8%(不含)以上的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

     

    因管理服务成绩突出,获得所管理的小区住户、社区等赠送的锦旗等的或者受到有关单位通报表扬的

    在考评周期内每次加0.5分,最高累计不超过2分

     

    组织开展小区公益服务和针对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的关爱、慰问等活动、对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定期巡查和帮扶并建档

    在考评周期内每次加0.2分,最高累计不超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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