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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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人事股联系。

    联系电话:0550-3023867;

    传   真:0550-3023867;

    电子邮箱:zhjj3023867@163.com;

    地   址:滁州市南谯政务新区(乌衣镇)五号楼;

    邮   编:239050。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区规建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调整了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其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分管领导,人事股为具体负责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认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员和发布员。局分管领导及信息发布员按时参加区政务中心组织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 2016年3月31日,区规建局在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发布。

    (二)求真务实,扎实推进。一是完善《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职权目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按照区政府的时限要求公开发布。二是本着正确的态度、务实的原则,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明确要求将对外、对内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的梳理,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增强了社会公信力。四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在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滁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链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等内容,并依托市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同时,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领导;2、机构设置;3、人事信息;4、政策法规;5、行政执法;6、规划计划;7、财政预决算;8、招标采购;9、新闻发布;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1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13、新媒体运用;14、回应社会关切;15、决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坚持“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对信息全面梳理,逐级审核、及时发布。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5类,全年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536条,其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8条,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原则和范围,重点公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计划、建设事业发展、法规文件等需要社会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所有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众知晓度还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内容不够全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与信息公开联系密切的相关业务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运作。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7年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政府公开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要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办好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南谯区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的新动态。

     

     

    南谯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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