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南谯区2018年度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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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1749号)文件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下达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纳入2018年度考核,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二、各镇要进一步巩固加强组织协调力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危改任务。

    三、各镇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公示制度。

    四、各镇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人群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家庭的危房改造。

    五、危房改造户必须从农村危房改造调查信息系统中选取,改造一户核销一户;完成的危房改造任务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不得低于任务数。

     

    附件:南谯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4-附件20180327南谯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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