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8000元(其中扶贫专项补助8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10000元(其中扶贫专项补助4000元)。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00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