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稻虾共作”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申报2021年稻虾共作基地建设奖补项目情况开展了核定。经核定,拟对贺家龙等计6户1189.91亩稻虾共作基地发放奖补资金178486.5元,现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反馈至南谯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50-3010625,邮箱:756301776@qq.com。
南谯区2021年度“稻虾共作”基地建设奖补资金公示表.xls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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