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谯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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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光军代表

    您在南谯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沙河集水库增蓄淹没农作物补偿的建议》议案由区政府督查室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核查2020年8月30日区政府召开沙河集水库抬高蓄水位相关问题专题会议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人员前往沙河镇、珠龙镇调查沙河集水库抬高蓄水位淹没耕地情况。据统计,2020年沙河集水库37.5-38m洪灾农作物绝收涉及珠龙镇9个村(社区)共327户1470.65亩(含大柳种羊场三富村),涉及沙河镇两个村61户457.6亩。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对镇村干部和受淹群众13人进行了问询,并做了谈话笔录。经了解沙河水库自淹没区的农户从未获得相关补偿。

    二、积极协调,落实责任。根据工作职能划分,我区涉农减灾救灾职能已自区民政局转隶至区应急管理局。鉴于我局没有相关救灾补助资金,为了杜绝因推诿“踢皮球”导致受灾群众合法利益无人过问的情形出现,我局在前期参与核查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第一时间向区应急管理局反馈并转交代表建议,请求给与解决和及时答复。

    三、区应急管理局反馈情况

    1、迅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区防指办、区减救办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应转尽转、能转快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全力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经会商研究,珠龙镇按照区防指要求,根据预案及时转移群众81人,集中安置在珠龙中学和珠龙小学。

    2、及时向上级请示降低沙河集水库水位。为使珠龙镇被转移群众能及时返回居住地,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区防指及时拟制 《关于继续降低沙河集水库水位的请示》 (南防指〔2020〕36 号)报市防指。恳请市防指协调沙河水库继续泄洪,降低库水位运行,以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3、加大资金投入。1第一批下达我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因涝需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等,其中分配珠龙镇8万元。2第二批下达我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万元用于防汛。区减救办结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相关规定要求及我区今年汛期各镇、街防汛实际情况,经研究,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到乌衣镇、腰铺镇、珠龙镇,其中珠龙镇15万元。各镇在资金使用过程结合村民“一事一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了水毁工程修复,保证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32020年冬春救助资金共168万元(其中中央148万元,区级20万元)。其中分配珠龙镇20万元。

    4、提供物资保障。1去年汛期,向珠龙镇共发放:冲风衣30件,折叠床50床,毛巾被50件,农夫山泉30件,银鹭八宝粥30件,软面包10箱,特仑苏20件。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等,切实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我们第一要务。2南谯区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采购的防汛及备灾点救灾物资及时移交各地,其中此次珠龙镇共移交防汛物资有潜水泵、发电机、自动充气救生衣等9个种类,备灾点救灾物资有棉被、棉大衣、空调被等10个种类,折合人民币约25万元,用于提升该镇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没有针对沙河集水库淹没赔偿专项补助资金,只有上级对受灾群众进行救灾物资和资金。

       最后感谢人大代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人:吴伟  

    电话:3010941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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