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谯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0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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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家龙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我已收悉,并与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磋商,积极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含污水处理)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顶层设计,2013年拉开首战之势,分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已开展建设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是三分建七分管,真正要做到建设的“美”,主要在于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长效管护经费。针对此项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1、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在开展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同时,对2013年以来已建成的17个省级中心村及8个集镇建成区(集镇全覆盖),结合“三线三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着重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绿化、污水处理、垃圾保洁等突出问题,保证建设成果“不回潮”。要求各建设点在管护上做到人员到岗、经费到位、制度上墙、考核细化、奖惩兑现,形成长效管护机制。2020年4月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发《南谯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按照办法对全区已建成的17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及8个集镇建成区全年开展2次长效管护检查评比,并根据检查结果兑现奖补资金,对落后的村、镇要求分别向区、镇作书面检查,建立健全了长效管护机制。

    2、建立群众参与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不仅要有设施硬件的“外美”,还要管理软件“内秀”,我区立足实际,着力创新管护机制和方式。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制度,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基础上,适度缴费,积极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管护工作,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共管美丽家园,避免整治工作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实现管护物业化、常态化,使美丽乡村长治久美。2020年开始已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最美村庄、最美庭院”评比,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3、加大管护资金投入。

    按照2020年度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安排计划,从美丽乡村专项资金中安排311万元(2021年将计划安排318万元)用于全区已通过省级验收考核的17个省级中心村及8个集镇建成区长效管护奖补,安排200万元用于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庭院”评比活动。在此基础上,计划今年6月和12月份,市美丽办、区美丽办、财政局、文明办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点的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等长效管护工作落实情况将开展2次专项检查。做到将考核结果向全区通报同时,并与长效管护奖补资金挂钩,分等级奖励补助,较好地巩固了农村人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有力的保障环境整治点的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管护工作的常态化。

    4、协调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营。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环卫保洁市场化及自然村庄全覆盖。南谯区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向社会购买垃圾收运处理和卫生保洁服务。自2016年3月份起,我区就釆取市场化模式,对“南谯区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135万/年中标,服务期五年。项目涵盖南谯新区及工业园区保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各镇街道及背街巷保洁、全区生活垃圾转运四项内容。该公司中标进场后,立即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配备,目前处于常态化保洁状态日收集处理垃圾85吨,年收集、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约30000吨,全区自然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农村环卫市场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张汉俊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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