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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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康宝代表: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进步,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 农村面临着传统农业逐渐衰弱、农村空心化、传统生活逐渐没落等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焦点,空心村的问题更是由来已久,大量的农村房屋和土地闲置,是乡村振兴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闲置资产如何盘活、如何处理好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等等。

    针对农村闲置房屋和土地的有效利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针对农村闲置房屋的情况 

    (一)从静态角度推进资产激活。

    一是有效推进农村房屋抵押。加大农村房屋抵押力度,使大量的农村闲置房屋实物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二是因地制宜打造民宿,理性引导房屋出租。对于交通便利、乡镇周边、学校附近的综合条件较好的房屋,引导老百姓出租;对于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建议因地制宜打造民宿,为乡村旅游创造条件。三是合理建设公益性场地。对于面积大、质量好、房屋使用率低的闲置房屋,可由地方政府、社区、村委会牵头集中起来,建立休闲、娱乐、健身、农家书屋等公益性项目。四是引导农户将闲置房屋入股。由社区、村委会搭建平台组建公司,发展生态游、农家乐等,引导农户将农村房屋作实体资产注入,进行入股分红,不断激活静态资产。 

    (二)从动态角度推进资产流转。

    一是推进农村房屋市场流通。将农村房屋流通的主体按照市场规则扩大到公民之间进行依法流通,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种良性循环和互动。二是鼓励农村房屋置换。通过房屋置换,将地理位置差、条件不好、品质不高的房屋置换出去,综合利用房屋。 

    二、针对土地闲置的情况 

    (一)加快土地流转。

    让农村土地流转起来,如采取出租、承包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本地信息、引进流转对象、办理流转手续、协调土地关系,改变现行土地承包制,将闲置的、零碎的、分散的地块集中起来,搞规模性土地经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改变低效率的生产格局,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以达到共同富裕。

    (二)加大土地复垦。

    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半闲置的或较少使用的农房退出宅基地,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货币有效补偿,复垦土地。

    (三)制定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

    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详细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从法治的视角,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适合本地区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并从总体规划、适用范围、政策限界、工作流程等方面,制定明确的行动标准。

     

    滁州市南谯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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