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0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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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德云、金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庄内部塘沟清淤及周边环境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村庄内部塘沟清淤及周边环境提升工作,事关农村人居环境好差,是我局重要职能之一。2021年各镇申报环境整治改造类项目52个,总投入资金12331.6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18万元用于17个省级中心村及8个集镇建成区的长效管护;450万元用于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及6个重点自然村庄整治提升。今年安排300万用于6个重点自然村庄环境整治,67.2万元用于2021年度10个“最美村庄”和86个“最美庭院”创建,125万元用于农村改厕,改厕资金由原来的1700/户提高至2500/户。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制定长效管护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全面建立美丽乡村长

     

    效管护制度,并实行区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最美村庄”“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坚持示范引领、由点到面,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已建立《南谯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核奖补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长效管护检查评比。

    (二)创新工作方法机制。区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南谯区关于试点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意见《南谯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自2022年开始,每年引导不少于8个行政村试点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所有村民均可参加积分活动。每年底,对表现优秀的行政村及农户进行奖励。采取区级抽查、镇级互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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