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3:59 来源:南谯区农业农村局(南谯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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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3号楼326室,电话:0550-3010633,邮箱:50664507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在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贯彻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务工作的重要性联合各二级机构及股室,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及时准确。

    主动公开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规定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需广泛知晓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的向社会公开其中2022年我局重点公开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信息26条,扶贫信息6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屠宰无害化处理信息一季度一更新,并根据项目进展持续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2022年度我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规范操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公开审查程序,指定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工作,涉及单位内部文件的按照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员再审的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守住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覆盖面广、传播力强、影响力大的优势,做好政务信息、热点资讯和办事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在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试点实现主动公开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办理、文件和解读材料展示查阅、高频事项自助办理、政务公开工作宣传等综合服务功能,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自查和考评,通过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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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科室、下属单位提供所需公开资料时不够及时和准确。

    2.政策解读不足。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内容较少,发布的方式也仅通过网站文字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样。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加门户网站的信息量,更好地方便群众了解政务服务信息。是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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