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干旱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防御应对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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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抗击当前高温干旱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降低我省渔业生产旱灾损失,保障主要水产品有效供给和渔(农)民增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高温干旱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防御应对技术指导意见,供水产养殖主体参考执行。

    一、水位水质管理

    1.合理节约用水。对于兼有灌溉功能的池塘和小型水库,积极协调好渔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关系,制定科学的用水调度方案,必要时确定最低水位线,避免多重损失。做好池塘、养鱼稻田的渗漏检查和维修工作,及时修闸补漏。适当减少换水频率,提高水的利用率。对水源条件较好的养殖地段,做好池塘蓄水工作,保持较大水容量。要优先保障亲鱼和鱼种池塘用水。

    2.保障养殖用水。采取筑坝蓄水、疏浚沟渠、引水灌溉、泵站提水、打井抽水等有效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度渔业生产用水,满足养殖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推行“一塘一井”办法,保证渔业生产正常进行。应及时将达上市规格的水产品捕捞上市,减少水体负荷,缓解溶氧压力,确保未达上市规格的养殖品种安全度旱。

    3.适当加深水位。对于鱼类精养池塘,要采取泵站提水、打井抽水等办法,加深水位至2米以上,河蟹池塘根据水草种类和状况加深水位0.5米至0.8米。重点保障小龙虾苗种繁育稻田水位,确保种虾存活度夏;稻田养殖小龙虾商品虾的,应保证沟凼水位0.5米至0.8米。加水最好选择在夜间和清晨气温较低时,避免白天大量加水引发水温剧烈变动。

    4.加强水质调控。加大增氧机开机频率和时长,建议结合池塘面积和单产按照1千瓦/亩功率配备增氧机,极端高温天气下至少保证一台增氧机24小时常开,水车式等增氧机形成的水流方向应一致,保持水体丰富的溶氧。定期使用生石灰及合理使用合法正规的微生物制剂调节和改善水质。加强水体调控,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水质、底质净化措施并及时处理。

    5.蟹池补种水草。根据河蟹池塘环境及时补种或移栽水草,蟹池以轮叶黑藻和苦草为好;为应对极端高温干旱天气,缺草、少草塘口可移植水花生、水葫芦等,定点固定,做到水草覆盖率不低于60%。

    二、投喂管理

    6.选择优质饲料。投喂高质量稳定性好的配合饲料,不投劣质和冰鲜饲料;饲料营养要全面,满足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必需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粗纤维及各种矿物质和维生素等需要。在极端高温天气,表层水温过高,影响鱼类上浮摄食,建议改漂浮膨化饲料为沉性颗粒饲料,投饵前打开投饵区增氧机或在投饵区加注新水,以降低投饵区水温。

    7.降低投饵率。当水温高于32℃以上时,应降低投饵率,主要养殖鱼类视具体情况将投饵率控制在2%以下为好,投喂时间尽量避开水温最高时间段,观察摄食情况,防止剩料。河蟹、青虾投饵率调整为原来的1/3或1/2,河蟹专用配合饲料建议用乳酸菌、EM菌等提前发酵3-5天后投喂;稻田小龙虾可改为2-3天投喂1次饵料。对于部分池塘水位水质难以调节的池塘,要减少或停止投喂。

    三、病害防控

    8.强化预防管理。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每10~15天全池泼洒生石灰一次,用量每亩5~10千克。定期投喂抗菌和抗应激药物配成合剂,增强养殖动物抗病力和免疫力,以具有促进消化道吸收、增进食欲和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的中草药为主,如优质稳定VC、大蒜素、免疫多糖及三黄散等。加强病害测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发现病情迅速上报并及时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和暴发。

    9.做好鱼病治疗。按照“无病先防,有病早治”的原则,注重日常管理,对重点养殖品种和区域主要流行病害进行针对性防控,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控制,科学有效用药。及时清捞死鱼,实行集中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四、日常管理

    10.强化塘口管理。天气炎热导致水体环境易出现水温分层、水质恶化、缺氧泛塘等情况,要增加巡塘次数,细致观察水质、溶氧、摄食、发病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池塘状况。积极利用养殖水产品提前起捕时机,加快推进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努力提升水产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11.做好物料种储备。高温季节用电高峰时容易造成电路烧毁,养殖户应提前备好增氧剂,有条件的养殖户可提前备好发电机,以备不时之需。做好苗种储备供应,干旱程度较轻的地区要加大水产苗种生产力度,及时发布水产苗种供需信息,为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12.加强生产管理。适当降低养殖密度,减少投饵量,及时清除残饵、杂物、烂草等,切忌池塘内堆积绿肥和施用人畜粪尿、各种饼肥等高效有机肥,保持养殖水体环境良好。投饵、巡塘等工作人员要做好防高温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13.守牢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规范科学使用渔药,慎用消毒剂、杀虫剂、杀藻剂,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动水产养殖主体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养殖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及时规范完整填写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

    14.及时起捕或并塘。对于难以补充水源、水质严重恶化、水体持续缺氧的池塘,应及时将商品鱼捕捞上市或采取并塘、转移等措施,降低养殖密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并塘或转移时,注意操作方法,尽可能减轻对鱼体的损伤,尽量选择在傍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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