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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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夏季是养殖水生动植物生长的主要季节,高温、干旱、台 风、洪涝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极易对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 为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年养殖水产  品丰收、养殖渔民增收的基础,根据《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滁农渔函2023〕144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水产养殖防灾减灾

    要站在保供给、保增收、保稳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做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水 利、应急等部门联系,充分共享相关信息,科学分析对水产养  殖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结合水产养殖生产实际,

    强化各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做实应急准备,针对高温、手早台风,进洪等不国灾害天气,会类部黑落实养殖设施检查、维修、加高加固、保水及生产资料调运等各项防灾减 灾措施。要加强灾害发生、危害、损失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启 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积极争取各级救灾及灾 后恢复生产资金和政策支持。开展抢险救灾时,特别要注意人 身安全,现场人员要配备救生设施,生产过程中不可进行危

    操作,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撤离。

    二、 切实强化养殖病害监测防控

    夏季气候炎热,水温较高,水环境变化复杂,水产动物 害发生率和死亡率较高。要切实加强大宗养殖品种常规性、多 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 一旦出现大量死鱼应及时打捞,迅速 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将死鱼乱扔乱放。要加强水产养殖病害 防治指导,强化规范用药宣传和监督检查,引导养殖生产者科 学用药。要大力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严格依法检疫和

    监督执法,积极跟进“以检保防、以案促检”工作,防止病害

    跨地区传播。请各镇根据生产实际,结合《滁州市夏季水产养

    殖技术指引》 (见附件)进一步细化相关技术措施,及时提

    给水产养殖生产者,指导其加强饲养管理。各级水产技术推广 部门要全面开展夏季养殖生产指导服务,组织人员深入生产一 线,进村入户开展技术培训,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风险、 消除隐患,全面抓好养殖环节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水产

    殖平稳安全度夏。


    三、 切实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

    要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及时修订辖区规划 加快推进养殖发证登记应发尽发,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夯 实水产品保供基础。要组织做好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 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扎实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示范带动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要加强产地水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方案及水产

    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及时报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保持较好水平,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强化执法监管,按  “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水产养殖专项执法  行动部署,聚焦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养殖证、生产记录、苗种  生产和检疫等重点环节,大力宣传普及国家有关水产养殖的法  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  意识,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地西泮及其他禁用药品,以

    及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水产养殖规范有序

    生产保驾护航。

    若遇有关问题和突发情况,请及时向我局畜牧兽医水产局

    反馈。联系人:陆洋;电话:0550-3010625。

    附件:滁州市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

     

    附件

    滁州市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

     

     

    夏季是水产养殖的关键时期,但同时也是病害多发季节, 管理难度大。为确保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和水产品市场供应有序,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安徽省夏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并  结合滁州实际,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滁州市夏季水产养殖技

    术指引》,供各地参考使用。

    一、苗种培育和养殖生产 (一)鱼类

    1.  苗种培育: 放养前,要及时调节水质,控制藻类丰度。 夏花鱼苗应及时分池,控制合理密度,防止生长规格差异过大,

    避免肉食性鱼类出现大吃小的现象。分池前后做好“拉网锻炼”

    等抗应激和防缺氧及消毒工作。

    2. 水质调控:夏季持续高温,水质变化快,易缺氧、易发 病,要及时进行水质调控,保障养殖水环境稳定。鱼种池保持 水位在1.5-2.5米,成鱼养殖池保持水位在2.5米以上,必要 时,适量加注新水, 一般情况下每7-10天加水一次,每次添 20-30厘米。要加强日常巡塘,监测记录养殖水体的 PH、 溶氧、氨氮、亚硝酸盐等指标,确保紧急情况有据可查。要正 确使用增氧机,谨防养殖鱼类缺氧、浮头,增氧机的使用应当 遵循“三开两不开”的原则(晴天中午开、阴天清晨开、阴雨

    连绵半夜开;傍晚不开、阴天中午不开)。


    3.  饲养管理: 选用合适粗蛋白含量的商品饲料、精准测算 投饵量,按照“四定”原则(定质、定量、定点、定时)投喂。 饲料要保持新鲜、无杂质、不变质。投喂次数和投喂饲料量要  根据天气、气温、养殖水体水质、养殖鱼体规格等不同因素,  做出合适判断并及时调整。投喂量以达到养殖鱼类7-8成饱 1-2小时内吃完为宜。及时关注市场行情,将已达到商品规格  “热水鱼”捕捞上市,这样既可减轻精养池塘的鱼载量,避

    免缺氧泛塘死亡,又能满足夏秋高温季节鲜活水产品的市场需

    求,提高池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虾蟹类

    1.  水草管理: 种植的水草品种主要有伊乐藻、苦草、轮叶 黑藻、范草等,覆盖率控制在30%-50%左右,6月下旬需要 制伊乐藻密度,防止疯长,高温期伊乐藻容易漂浮和腐烂,造 成水质恶化。以伊乐藻为主的池塘水位以70厘米以下为好,

    不宜过深。水草不足时应补植。

    2.  水质调控: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气温剧变、台风、暴 雨等极端天气前后应及时调控养殖水体。天气变化3天,需 要对养殖水体消毒处理。水体消毒后约12小时,使用活化培 养的益生菌菌液和藻类营养盐重新构建藻类和细菌群落结构。 合理控制池塘水深,加固池堤和水电设施,疏通应急水渠,避

    免灾害天气造成池水漫灌、池堤决口、水电设施损坏等。

    3.  饲养管理: 加强投饲管理。根据天气条件、水质、养殖

    阶段、虾蟹健康状况,及时调整每天的饲料投喂量,避免过量


    投喂败坏池塘水质。

    4. 稻虾综合种养种虾投放:夏季稻渔综合种养主要为水稻 生长期,水稻分蘖第一次烤田后,8月底之前稻虾综合种养田 块可以投放规格大(35g/尾以上)、附肢齐全、健康、活力强 的种虾,雌雄比2:1或3:1,投放量15-20公斤/亩为宜。养殖 龙虾一年以上田块,可以补充种虾4-5 公斤/亩。繁育的虾种在

    翌年春季即可上市销售。

    二、 水生动物疾病防控

    夏季是水生动物疾病发生的高峰季节。鱼类易暴发淡水鱼  类细菌性出血败血症、烂鳃病、肠炎病、草鱼出血病和各类寄  生虫病等;虾蟹类偶发肝肠胞虫病、螺原体病、河蟹“牛奶” 病等。建议加强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溶氧、氨氮、亚硝氮、 pH  等水质指标情况,最低要求为水体溶氧≥5.0mg/L, 鱼塘氨氮

    1.0 mg/L, 蟹塘氨氮≤0.5 mg/L。

    一旦发现鱼、虾、蟹发病,需精准诊断,对症用药。水体 消毒时宜选用生石灰、含氯石灰(水产用漂白粉)或聚维酮碘

    溶液等,根据药物说明书的用法用量合理使用。

    三、 规范用药

    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按照《水产  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要求科学规范用药,严格执 行休药期,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达标。不盲目听信某种药物效 果,不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以及所谓“非药品 “动保产品”等国家未批准药品(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提

    高假、劣兽药的鉴别能力,可在“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 


    查询兽药信息,避免买到假、劣兽药。

    四、 水产品运输

    (一)苗种运输

    做好苗种运输计划。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优化运输线路, 停食锻炼鱼苗鱼种,做好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运输时注意调节 好水温和水质,选择合适的装载密度,保障苗种顺利运输至养

    殖企业。

    (二)水产品活体运输

    夏季水产品运输前要停食,降低鱼体应激反应。根据运输 品种和数量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氧气钢瓶(或杜瓦罐)的

    量,保持充足溶氧,防止水产品缺氧死亡。

    (三)饲料等渔需物资运输

    夏季渔需物资的运输需要注意高温、强光、雨水对渔需物 资的影响。药物运输防止暴晒,做好遮阳降温工作。饲料运输 要做好遮阳、通风、防雨措施,防止因局部温度过高、淋雨

    潮等影响饲料质量。

    五、 安全生产

    高温期间,要及时对池塘电力设施进行专业检修,防止高 温线路老化漏电造成安全事故;同时做好防溺水和谨防蛇虫盯

    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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