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六届第四次会议22号提案
的答复函
李宁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南谯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很好。我局对你们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水是生命之源,关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这不仅有利于增进农民的福祉,维护农民的利益,而且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也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南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1、南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依据《南谯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南谯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进行建设的,此两项规划是经省、市、区专家审查并由区政府批复后进行实施的,其水厂规模、制水工艺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等根据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审查批复并实施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自来水的依赖加大,水厂供水规模无法满足居民用水需求,为此我局进行了《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南谯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该规划经省、市专家进行审查,待区政府批复后列入“十四五”期间进行实施。
2、自2015年3月对全区水厂进行资产评估并回收,前我区三座水厂资产均为国有,形成“明晰产权、规模管理权、委托经营权”的运行管理模式,将水厂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经营管理,积极安排水厂负责人及水质化验员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规模水厂经营管理培训班及水质化验培训班,因我区没有专业的水质化验室及人员,我局积极和市疾控中心联系进行水质化验员进行培训,水厂的日检9项指标化验员已基本独立掌握,近期我局采购日检9项便捷设备分发三座水厂,目前正常进行日检9项指标检测,月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省水利厅要求的42项检测指标。
您提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张林、南谯区水利局农饮站站长
联系电话:05503910169、13866530235
南谯区水利局
2020年8月18日
抄报: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政协提案委、盛恩彬副区长
征询政协提案办复意见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提案)编号 |
领衔代表(委员) |
承 办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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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 22号议案 |
李 宁 |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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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委员) 填写 |
承办单位征求意见的方式 |
走访 |
座谈会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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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函内容的针对性 |
强 |
较强 |
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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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议 (提案) 办理的意见 |
建议(提案)办理过程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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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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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 收到 (单位)对市(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第 22 号议案(提案)答复函。现就该答复函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代表(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 此回执由承办单位填写有关内容后随建议(提案)答复一并提供或邮寄给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
2. 请代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选择合适选项并划“√”;
3. 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收到答复函后 20 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到区人大人选工委(电话 3119892)、区政协提案委(电话 372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