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 21 号建议答复的函
洪波代表:
您在区人大六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沙黄自来水厂的投入、扩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南谯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我局将沙黄水厂改扩建项目列入“南谯区2021年度政府类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上报区政府,计划将沙黄水厂由原7000m3/d供水规模扩建为14000m3/d,覆盖范围沙河、黄泥岗2个镇12个行政村及沙黄工业园,受益总人口达到7.8763万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将该项目划入沙河镇政府,由沙河镇政府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建设主体为沙河镇政府。
办复类别: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征询人大建议办复意见表
承办单 位填写 |
建议编号 |
领衔代表 |
承 办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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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洪波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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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填写 |
征求意见方式 |
走访 |
座谈会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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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函内容的针对性 |
强 |
较强 |
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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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议办理的意见 |
建议办理过程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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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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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收到 南谯区水利局 (承办单位)对区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 21 号建议答复函。现就该答复函及建议办理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 此办复意见表空表由主办单位随建议答复函一并提供或邮寄给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
2. 请人大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选择合适选项并划“√”,有补充意见的一并提出;
3. 请人大代表在收到答复函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办复意见表,自行反馈到区人大人选工委(电话3119892),不建议由承办单位代为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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