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有关数据的报告
南谯区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64号)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现将区水利局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如下:
根据水行政执法统计调查,2021年度我局执法巡查河道长度1884.5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61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0个,出动执法人员3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车次,出动船艇1航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0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0个,征缴水资源费2.8万元,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401.76万元。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2022年1月7日
抄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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