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南谯区金鹏•皇庆湖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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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滁州市南谯区金鹏•皇庆湖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安徽金鹏皇庆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滁州市南谯区金鹏.皇庆湖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申请审批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报告及专家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市南谯区金鹏.皇庆湖项目涉水建设方案。拟建滁州市南谯区金鹏.皇庆湖项目位于南谯区乌衣镇皇庆湖管理范围内,涉水建设内容包括镀锌钢管固定的5处浮筒式游船码头及70间桩式基础搭建的民宿。

    二、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涉水建设内容应避开汛期实施。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送南谯区水利局审查备案,汛期加强巡视检查,检查浮筒码头及游船等设施固定情况,并做好防范措施。编制度汛应急预案并报南谯区水利局备案批准并报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后实施,施工期间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

    三、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对涉水项目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若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建设单位对因项目施工、运行而影响皇庆湖防洪安全,负全面防汛和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弃土不弃至湖内,工程施工如对水利工程设施造成损坏,建设单位应负责按原标准恢复。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水利部门进行涉水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南谯区水利局备案。

    此复。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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