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园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00:00 来源:南谯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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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18年我局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纸质媒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有效的促进了林业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强。

    一、概述

    积极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立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取信与人民群众的的根本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始于2008年2月份,配备了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信息发布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提供网络申请、邮件申请、电话咨询等多种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截止201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提高内容的详实性和准确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8年在公开意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公开内容及形式方面又有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20条,其中,包含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基本情况、林业发现的主要问题;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等类信息。丰富的信息内容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较好地接受各界监督,同时也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林业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南谯区林园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公开信息任务分解到位,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内容更新、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开展进行。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相继出台了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发布员工作职责、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年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细化行政职权目录建立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在信息发布管理上我局专门指定了1名同志兼任信息发布员,每项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在经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认为无涉密事项,并同意公开后,才予以上网公开。并将本局掌握的除依法免于公开之外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上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了让社会各界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林业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加方便了社会各界了解林业工作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今后我局将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继续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将林业信息依法上网公开,切实加强林业工作透明度,提高林业执法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2、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性,增强信息分类的系统性、科学性,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的公开范围,同时公开更多工作动态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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