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谯区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17:22 来源:南谯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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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六号楼308室,电话:0550—3802831,电子邮箱:44789173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关于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事件,总体情况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及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及时的公开我委执行、完成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妇幼健康水平提升、职业病防治等一系列涉及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的情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健康改善服务的效果。同时,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补充,长期、定期、即时公开相结合,特别是在财政预决算、采购及招投标等敏感问题上,我委都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动政风行风日益好转。二是做好应急管理、精准扶贫、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不定期公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2020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99件,行政处罚90件,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7家单位,均已公示。每季度公布饮用水卫生质量信息。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契机。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3件,均给予及时回复。三是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0年区卫健委牵头组织编制了区级规范性文件1件,即:《关于印发健康南谯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秘【2020】53号),涵盖了卫生健康全领域工作,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参照解读格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原则,第一时间发布全区疫情动态信息,全面开展科学防疫科普宣传,宣传传递正能量。一是坚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疫情初期,我委会同区委宣传部,每日及时在“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布全区疫情信息。同时,指导公众分类精准科学防控。二是强化科普宣传。我委与区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联合了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共发布疫情防控知识100余条。三是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宣传一线医务人员和援鄂医务人员的感人事迹,同时积极向上级卫生健康和宣传部门推荐优秀一线人员。市五院援鄂人员余友琴、马长欣、胡慧文被推荐评为2020年5月“滁州好人”。同时,我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采取文字、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主要业务和网络舆情的主动回应工作。2020年共发布主动和互动回应栏目信息4条;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工作机制,2020年我委共参与政风行风发布会、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和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布会各1场,权威解读了全区疫情防控和南谯—浦口卫生健康协同发展事业的总体情况。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暂无

    (六)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务公开列入卫健委工作要点。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优化人员分工,落实专职人员,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机关股室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8

    8 0 3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90

    行政强制

    /

    /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

    /

    /

    /

    /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

    /

    /

    /

    /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0

    2.重复申请

    /

    /

    /

    /

    /

    /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0

    (六)其他处理

    /

    /

    /

    /

    /

    /

    (七)总计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0

    /

    /

    /

    /

    0

    /

    /

    /

    /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职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公开工作规范化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部分网上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扩大卫生健康工作政务公开的知晓面。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经办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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