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卫健委设立廉政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入范围
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以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的非法利益,以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现金、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实物等的折价款,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款项存入廉政账户。
二、存入方式
户 名: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南谯区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15673810300000026
三、有关要求
对已收受的现金、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实物等的折价款,要在8月底前上缴廉政账户并备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上缴款”,鼓励缴款人用实名存入并备注款项来源(如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是上交非法所得的证据,缴款人要妥善保管。
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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