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审计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3-05-1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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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审计局是主管审计监督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审计工作方面
      审计机关是依照宪法规定设立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依法独立检查会计帐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1、在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5、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政府指定的其它国有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
      6、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有权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0、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监督。
      11、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对全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区职能局和企业事业组织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12、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1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完成政府投资审计等工作。
      二、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
      1、对全区乡、镇(办)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2、对全区职能局主要领导任期终结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3、对全区企业事业组织主要领导任期终结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4、对全区职能局主要领导任期述职审计监督。

        三、其他方面

        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机构设置及负责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财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工作。办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有关事项。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柏杨)

       (二)财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管理和“同级审”报告起草工作。组织审计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财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股长:王丽艳)

       (三)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股负责人:殷航)

       (四)重大项目稽察股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和协调全区重点项目稽察工作,对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重大项目稽查股股长:陈伟)

       (五)综合法规股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信息、新闻宣传、统计、效能建设、综合考核、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普法教育。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审计信息化(金审工程)项目建设、网络及网站运行管理和维护、信息化系统应用推广和技术指导、服务器及终端设备维护等工作。(综合法规股股长:陈启璟)

       (六)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协调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区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事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彭举)

        、总负责人、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总负责人:王延武(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50-3112776

        办公地址: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50-311606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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