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南谯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南谯经济开发区:
为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监督作用,自通知之日起废止《南谯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南政办〔2018〕8号)。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