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收支表

    发布时间:2017-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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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收支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牢固树立节约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规定,南谯区审计局按照 “保工资、保稳定、保民生”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谯区审计局为南谯区政府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有5个内设机构:人事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与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环保与投资审计股、审理室,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局与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3名,退休人员8名,另有聘用人员5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参与制定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领导、协调、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

    2、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⑵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⑶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⑷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审计;

    ⑸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⑹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⑺对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预决算审计;

    ⑻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南谯区内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⑼对与区级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4、向区政府提交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财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6办理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仅指局本级预算,无二级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数减少了21.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46%,其他非税收入50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数减少了94.8%。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数减少了21.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152.9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25%,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9.6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55%,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46%,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工作人员及工资调整公积金基数增加。

    3.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安排项目支出5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2.85%,主要是支付2017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增加导致聘请的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152.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资金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新进人员和在职职工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审计局公务车保有量为0。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审计局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7、2017年南谯区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南谯区审计局

    2017年2月10日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xls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南谯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

    附件:南谯区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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