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审计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① 取 证 |
办理岗位:全体审计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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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取得审计证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
② 征求 意见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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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经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③ 代拟 文书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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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审计报告经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 |
对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④ 复 核 审 定 |
办理岗位:局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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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复核审定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文书代拟稿并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审计组按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等代拟稿。 |
⑤ 告 知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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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事先告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处罚处理及法律依据。 |
⑥ 送达 审计 听证 告知 书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长→局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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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处以较大额罚款,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在收到告知书后3日内提出听证。 |
⑦ 举 行 听 证 会 |
办理岗位:审计机关确定审计听证会的主持人、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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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按照审计署令第1号中《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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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提出 听证 建议 |
办理岗位:听证主持人、局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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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局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
⑨ 决 定 |
办理岗位:局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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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审定代拟的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及法制处的复核意见或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等,并作出决定。 |
⑩ 送达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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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对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送达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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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
办理岗位: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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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重大处罚处理报区法制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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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项目 归档 |
办理岗位:审计组组长 |
工作职责: 整理案卷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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