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实行“清单”制度严守审计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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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在审前调查、审理复核,审计整改等环节编制清单,聚焦审计风险重要关口,做到要素齐全、条目清晰,简便易行,积极夯实全过程审计质量管控。

    一、编制“单位自查清单”。滁州市审计局印发《预算执行审计单位自查清单的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限期开展内部控制、预决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最近一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9个方面自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开展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自查,自查报告和述职报告列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必要要件,有效地促进被审单位和领导人员对照政策法规找差距,自查自纠,也促进审计组更有效地摸清被审计单位高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审计现场工作效率。

    二、编制“审计事项清单”。滁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审计方案确定审计事项实施情况核查的通知》,要求审计组抓好实施现场管理,将方案确定审计事项的完成情况纳入审理复核范畴,对审计事项、审计工作底稿、重大事项会议讨论、现场审计时间进度是否完成逐项填列清单,对于未按方案实施的审计事项,要求审计组限期补全清单空白区域;对于未能按照方案把控审计时间进度的,必须报送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全方位压实现场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实施紧扣审计方案,聚焦审计目标,防止审计方案和现场实施“两张皮”。

    三、编制“审计问题清单”。滁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被审计单位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问题按已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进行归类填列清单。审计组对照3个清单,逐项审核整改材料,同时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将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督促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建章立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销号,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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