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开展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和产业的政策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咨询、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法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作。
二、股室负责人:张虹
三、办公地址: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410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四、联系电话:312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