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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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监督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体推进,使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贯穿统计工作始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任务一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人员,并对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二)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根据统计工作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增加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使得统计普法向纵深发展;向相关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学习读本和提醒函,督促每年常规开展学习;制定《南谯区2023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南谯区第三期科级干部进修班暨第十三期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累计培训科级干部38人次,以高质量普法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区统计局提请区委、区政府专题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会议8次;向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发函提醒2次,督促各单位在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法规学习,学习范围覆盖统计局全体人员;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送法进企业”、服务千企、等活动及上门送法等形式向企业普法,通过“江淮普法行”、 “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活动向社会公众普法,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通过普法宣传,有效增强了全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群众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局领导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积极对接市局执法监督室,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掌握执法具体步骤和执法要点。学习安徽省卷宗规范,阅研市局执法卷宗,高标准制作本局卷宗。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统计法治培训和统计法治工作部署会等,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今年以来开展年度统计执法25家、其中双随机检查2家,均能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未发现重大统计违纪违规现象。

    (五)加强政务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对于各项法律法规学习的深度还需要加强,不能仅局限于了解内容,更要理解其本质内涵,掌握运用方法。二是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主要面向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涉及面还不够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持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不断提升统计干部法制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要行政决策要开展好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二)扎实推进行使统计监督职权一是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大统计业务和法制学习,提升统计数据管理能力;二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指标运行监测预警和审核指导,严格规范数据发布和对外提供流程;三是运用好统计监督,做好数据核查同时,大力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影响统计公信力风险,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形成依法统计良好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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