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谯区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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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统计执法工作要以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政令为主线,以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全区统计中心工作,健全制度促规范、强化执法求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一、努力构建立体化的统计执法体制机制

    (一)完善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充实和配强法治工作人员,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保证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并参加安徽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完善执法人才库,强化实战经验,全面参与省、市局组织的各类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三)强化法治信息公开和交流。归纳总结统计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好经验和优做法,及时上报公示法治诚信建设相关事项,实现统计法治信息共享,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信息和诚信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二、努力形成规范化的统计执法防范制度体系

    (一)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局统计执法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

    (二)建立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以种种手段、措施行政干预统计数据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统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及时如实予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三、努力形成专业化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一)继续推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随机抽取1-2个镇(办)及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的重点包括:

    1.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情况,独立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等;
    2. 区统计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情况;组织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情况。既要组织好本单位学习,也要确保所在区域内的党政领导干部、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及其统计人员掌握读本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等系列制度的情况、全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系列制度,明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管理的情况。

    (二)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各专业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配合有关专业处组织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

    (三)开展人口普查前期执法检查。前移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关口,将各级普查机构、普查经费、普查人员的“三落实”工作、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登记准备等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依法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行使职权,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核实统计违法举报案件。对上级移交、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

    四、努力提升常态化的统计执法查处曝光力度

    (一)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精神,切实承担起依法查处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职责,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各类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触犯“25个不得”法律底线的行为,都要立案进行查处,严肃认真进行核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主动公开曝光统计违法行为。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区统计局要及时通过社会媒体及时通报和曝光。依法依规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统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上公示统计违法信息,促进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上报统计资料。对拒报统计资料、拒绝统计调查、干预统计工作、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等统计违法行为要严加惩处,尤其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严重失信名单。

      (五)加快推进部门间统计违法联合惩戒工作。全面推动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国家27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企业统计诚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部门之间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稳步推进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的违法信息公示、惩戒和共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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