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cznq.gov.cn/public/column/161054553?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来安路65号,电话:0550-3068315,邮编:239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完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和区委编办要求,区局认真组织编制、调整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及目录。将区市场监管局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按要求公开“三定方案”内区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2.提升“六稳”“六保”工作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要素,在政策解读栏目公布7条政策解读;重点突出涉及“六稳”“六保”相关政策解读,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和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3.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设立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专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根据部门职责,梳理出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等13项市场监管规则,每项市场监管规则细分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检查内容。围绕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各类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政策、窗口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授课,要求窗口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热情、精准答复咨询,稳步提升办事群众、企业满意度。
4. 2020年,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31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5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4条,机构领导信息3条,机构设置信息3条,财政资金信息3条,应急管理信息3条,精准脱贫信息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网上政务服务信息6条,招标采购信息3条,新闻发布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回应关切信息3条,监督保障信息8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消保案件信息2条,消费警示信息5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食品和药品安全信息16条,监管执法信息21条,质量标准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加强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的处理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转办、答复、归档等,涉及答复的科室(局、中心)提供答复素材。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召开2次答复工作座谈会,邀请申请事项承办科室、承办人员、法律顾问等共同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截至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发布员抓操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完善目录调整,搭建微博、微信等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力度,重点突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又密切关注关心信息,坚持定期发布和重大情况随时发布制度,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8月份区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办公室作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局、所)明确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45 |
462 |
140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50 |
|
行政强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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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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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政策解读实质性内容还不够突出。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研讨会、推进会等,提高全体人员重视程度。
(二)二是加强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知识学习,深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公开时效性。
(三)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压实各股室(局、所)工作责任,强化考核引领,加强督促督办,深化主动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解读政策实质性内容。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