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梳理建议表

    发布时间:2021-06-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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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

    规范性文件梳理建议表

    单位: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办理

    事项

    证明

    名称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梳理建议及理由

    取消

    保留

    1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企业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证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建议保留。有利于规范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填报人: 赵敏   分管领导:李孝东    联系方式:18105505123

     

     

     

     

     

     

     

     

    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单位: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办理

    事项

    证明

    名称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清理意见

    修改

    废止

    保留

    1

    企业拟上市(挂牌)

    出具企业合法合规证明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2):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 (十三)服务事项 2.为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证明。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之附件《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十四)》: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质监系统为符合相关要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出具质量技术方面的守法状况证明。

     

     

    建议保留。此办理事项有利于规范企业上市(挂牌)政务服务,优化我区资本市场发展环境。

     

     

     

     

     

     

     

     

    填报人: 赵敏   分管领导:李孝东     联系方式:181055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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