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47 来源:南谯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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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zn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吾悦广场S8号楼一楼(阳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电话:0550-3068315)(传真号码:无)。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保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21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360条。

    2.机构职责。根据区局“三定方案”,及时公开区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的公开工作。

    3.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根据部门职责,梳理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等15项市场监管规则,定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4.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9条政策解读围绕3.15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等方面,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问题;

    5.重大决策。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答复的股室(局、中心)提供答复素材。2022年,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均已按期回复。其中,0件被行政复议,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2年度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完整。

    2、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保密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多举措筑牢保密防线。对涉密文件、保密计算机、公章等落实专人管理,建立涉密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制,细化档案安全、资料管理等举措和密件接收、查阅、回收等流程。新建保密档案室一间,配备专用计算机、档案柜、保密柜、防盗门、打印机、文件粉碎机、专用U盘等保密器材,对涉密计算机指定定点单位上门维修,安装防火墙和专业杀毒软件。常态化抓好机关职工保密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岗位和责任意识,在档案室、文印室等区域将保密制度装裱上墙,对机关办公电脑粘贴“涉密不上网”等安全提示,念好日常“保密经”。

    3、对党务、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等严格落实“三审制”。每季度对保密器材和保密工作落实等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 “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抖音,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向群众全方位展示本单位工作面貌。

    (五)监督保障

    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5月,区局组织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各股室(局、中心)工作汇报。会上,商讨了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要求各单位对照分工自行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栏目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公布新增市场监管规则,加强调度及时全面公布相关工作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透明度;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减轻基层信息重复更新负担,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29

    南谯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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