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谯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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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南谯区应急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计划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应急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滁商改联办〔20203号)精神,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应急管理领域全面推行,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做好全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应急管理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覆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全领域、全过程。

    2)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3)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突出问题,开展双随机抽查,合理调整抽查频次、比例,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4)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和其他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使用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

    统一使用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将省“监管平台”作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子平台,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

    1.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部门权责清单,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层级、内容方式等,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2. 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在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要结合机构调整和行政执法改革,对原有人员进行整合,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 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要根据上级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

    1. 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避免多层重复检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及时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通过监管平台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要综合考虑业务专长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

    3. 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对重点企业,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参与。

    4.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选取参与部门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范围,有效整合检查内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兼顾各部门业务需求,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最新工作要求,2022年度全部施行部门联查工作,本局2022年度计划部门联查5次。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开展专项检查。

    (六)发挥信用监管核心作用。

    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监督抽验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构建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环节,形成有力震慑。

     

                                  

     

    滁州市南谯区应急管理局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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