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谯区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检查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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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南安办〔2022〕20号,关于南谯区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检查通报)(1).doc

    关于南谯区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城镇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检查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教科创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及近期来各地燃气爆炸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工作布置7月20-21区安委会牵头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对我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基本情况

    南谯区自建房共51353栋,存在安全隐患共2980栋,已整改142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共2465栋,存在安全隐患的145栋,已开展鉴定10栋,已整改1栋。本次督导检查共分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11个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详细情况如下:

    沙河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6017栋,已录入房屋信息295栋,信息录入占比5%;经营性自建房共408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0栋。该镇鉴定工作推进有序,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鉴定工作宣传到位,主动联合市场局入户宣贯,实地督查中经营户对排查鉴定政策较为了解。目前已有133家经营户选定鉴定机构,对107家拒绝鉴定的经营户已开展二次入户引导宣传。

    施集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7531栋,已录入房屋信息1286栋,信息录入占比18%;经营性自建房共262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3栋。该镇鉴定工作推进有序,于7月15日集中全镇经营户分三个会场集中召开鉴定工作宣贯会,目前有少数经营户对接鉴定公司。

    章广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5037栋,已录入房屋信息867栋,信息录入占比17%;经营性自建房共289栋(10栋放弃经营),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0栋。

    大柳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4892栋,已录入房屋信息69栋,信息录入占比1%;经营性自建房共87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0栋。该镇鉴定工作已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部分经营户已与鉴定公司对接。

    珠龙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7856栋,已录入房屋信息664栋,信息录入占比8%;经营性自建房共157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0栋。

    黄泥岗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6774栋,已录入房屋信息4755栋,信息录入占比70%;经营性自建房共212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0栋。该镇鉴定工作推进有序,已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工作到位。

    乌衣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7984栋,已录入房屋信息1352栋,信息录入占比15%;经营性自建房共720栋,全部下发整改告知书,全部收到回执,已鉴定4栋。该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鉴定工作部署到位已按《鉴定工作指引》要求,上报未提供四证或鉴定报告的经营户明细表。

    腰铺镇摸排居民自建房共3576栋,已录入房屋信息578栋,信息录入占比16%;经营性自建房共304栋,下发整改告知书304份,已收回执304份,已鉴定3栋。该镇工作宣传到位,但存在领导班子重视不够,未进行专题会议研究。

    龙蟠街道摸排居民自建房共1栋,已录入房屋信息1栋,信息录入占比100%;经营性自建房共1栋,下发整改告知书58份,已收回执58份,已鉴定0栋。该街道工作推进有序,宣传到位。

    同乐街道摸排居民自建房共14栋,已录入房屋信息2栋,信息录入占比100%;经营性自建房共1栋,下发整改告知书1份,已收回执1份,已鉴定0栋。该街道工作推进有序,宣传到位。

    银花街道摸排居民自建房共1671栋,已录入房屋信息5栋,信息录入占比0.3%;经营性自建房共24栋,下发整改告知书24份,已收回执24份,已鉴定0栋。该街道推进有序,宣传到位,但房屋信息录入率较低。

    存在问题

    本次经营性自建房鉴定阶段工作,各镇、街道均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落实宣传告知任务,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鉴定工作开展普遍较慢:11个属地只有乌衣镇、施集镇、腰铺镇已开展鉴定工作;沙河镇明确了开展鉴定栋数;其它属地均未开展鉴定工作,严重滞后。未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除乌衣镇外,其它属地均未能按照《鉴定工作流程》要求按时上报未提供四证或鉴定报告的经营栋明细表;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各属地虽已开展宣传工作,但除沙河镇、施集镇外其他各地鉴定工作政策宣传力度普遍较轻,入户次数较少,政策了解不到位。导致绝大部分经营户配合度不高,大多处于观望状态。甚至于个别乡镇存在经营户对鉴定工作不知情,宣传工作严重缺失现象。主动对接意识不足,未形成有效合力:除施集镇、沙河镇联合了区统战部、区住建、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宣贯相关政策以及主动对接帮扶外,其地区均联合推进工作痕迹信息录入工作缓慢:除黄泥岗镇已录入70%信息外,其它属地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下一步打算

    1、强化组织领导。各属地领导班子要提高对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的百日攻坚时限,加强对自建房鉴定工作的推进和调度,确保在7月底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加强对基层的培训学习,统一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针对部分持观望态度以及拒不配合的经营户,可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入户开展宣传,耐心解释政策;也可集中开展宣贯工作。

    3、加强统筹协调。针对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主动对接协调;各区直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助各属地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有关领导请示汇报,调整工作方案。

    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安办印发《滁州市南谯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滁南安〔2021〕20号)及7月6日区推进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高教科创城均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上门宣传

    经再次摸排统计,全区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及企业食堂户数为1283户,其中:龙蟠街道317户、银花街道245户、同乐街道169户、乌衣镇217户、沙河镇69户、腰铺镇64户、开发区管委会63户、章广镇49户、施集镇38户、黄泥岗镇20户、大柳镇15户、珠龙镇15户、高教科创城2户

    告知书发放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高教科创城共发放《经营性燃气用户专项整治告知书》1206份,具体数量为:龙蟠街道317、银花街道244、同乐街道169、乌衣镇217开发区管委会57份、沙河镇55、腰铺镇40、章广镇42、施集镇30、黄泥岗镇20、珠龙镇15高教科创城0分、大柳镇0,对未安装报警器的餐饮及企业用户发放率100%。

    报警器安装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高教科创城已安装报警器399个,安装比例31.1%。具体数量为:龙蟠街道61、银花街道73、同乐街道50开发区管委会48个、乌衣42、沙河17、腰铺21、章广21、施集26、黄泥岗16、珠龙7、大柳15个、高教科创城2个。大柳镇、高教科创城完成比例100%,推进工作较快,乌衣镇、沙河镇和3个街道安装比例较低。

    黑气点取缔情况:全区共上报摸排黑气点39个,其中乌衣镇15个、银花街道6个、施集镇5个、腰铺镇4个、大柳镇4个、章广镇2个、沙河2个、黄泥岗镇1个。已经取缔6个,其中银花街道6个。

    存在问题

    1餐饮用户报警器安装率全区报警器安装比例仅31.1%,具体进度为高教科创城100%、大柳镇100%、黄泥岗镇80%、开发区管委会76.19%、施集镇68.4%、珠龙镇46.6%、章广镇42.8%、腰铺镇32.8%、银花街道29.7%、同乐街道29.5%、沙河镇24.63%、乌衣镇19.3%、龙蟠街道19.2%。

    2、个别镇仍存在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黑气点”。除银花街道已取缔6户外,全区范围仍存在33家液化气“黑气点”未取缔。

    3、个别液化气经营企业配送队伍不规范全区4家乡镇液化气经营企业,存在配送队伍人员少,重经营,轻用户管理等现象

    4、部分终端用户报警器安装不规范。因液化石油气的密度比空气大,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米,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米以内。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使用液化气的商户报警器安装存在离地距离过高、报警器未固定、报警器离气瓶距离过远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把整治工作做细做实,持续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省安委办7月8日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台持续深入开展自查。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2、抓好非民用燃气终端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引导餐饮用户主动做好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对于报警器安装错误的商户,要及时给予纠正。对于拒不配合的经营户,由市场监管及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置。

    3、抓好“黑气点”取缔工作

    各镇(街道)应会同区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黑气”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4、抓好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乌衣镇、黄泥岗镇、珠龙镇、章广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正规配送队伍,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场站日常管理和入户巡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

    1)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

    2)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4)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

    5)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滁州市南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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