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供销社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0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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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合作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和棉花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入社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区供销社业务活动。

    6、监管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供销社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人事股、监事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耿志远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办公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2号楼
       邮编:239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0—30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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