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残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0:17 来源:南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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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5楼,电话:0550-2180231,邮箱:296609361@qq.com)。

    一、总体情况

    我会认真贯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2021年度南谯区残联信息公开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2020 年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其中“部门文件”11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4条,“意见征集”9条,“意见反馈”2条,“规划计划”14“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人大、政协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4“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4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3条,“财政专项资金”5条,“应急管理”4条,“精准脱贫”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招标采购”7条,“新闻发布”2“政策解读”11“主动回应”8互动回应3条,“监督保障”3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 条。

    依申请公开。

    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申请程序,严格保存记录。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答复申请,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1,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会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把确保网站平台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完善并公布部门职责和我会领导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网站监督管理,认真完成年度网站工作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深化残疾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文体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会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1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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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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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公开信息发布量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自查检查工作根据保密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三是做好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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