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南谯区残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谯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550-3118792)。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9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要求,我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功能。主动发布基础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动态信息及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现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50条,收到信件0件,处理回复0件,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影响不断扩大,效果日趋呈现。
2、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3、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9年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50篇。其中领导活动9篇、政策法规11篇、工作推进31篇、人事信息3篇、宣传培训7篇、主题活动26篇、监督保障2篇、主动回应17篇、精准扶贫3篇、其余信息41条。
4、公开的形式
⑴互联网。县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⑵公共查阅点。县政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等地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⑶政府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专栏,公布重要政府公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⑷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中公开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办)理程序、依据、期限等基本事项。
⑸其他渠道。通过电子显示屏、电视台、公开专栏、便民服务指南等载体,让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
南谯区残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各股室职责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义务和流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定我会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会行风评议测评体系,接受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9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1500余次,所有咨询均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本单位尚未遇到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引起相关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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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平 |
0 |
|
行政强制 |
0 |
平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平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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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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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0 |
0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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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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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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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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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三对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