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商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56 来源:南谯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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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商务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2号楼402室,电话:0550-3011761,邮箱:45111835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区政府网站等公开信息共计11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99条,区政府网站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调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等要求的把握,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增强保密审核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工作,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分类发布,以及各个栏目的更新频率,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监督保障。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2022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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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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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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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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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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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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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企业、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商务经济工作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有效提高信息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谯区商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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