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审议稿)(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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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审议稿)》的

    征求意见函

     

    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2020年度区委改革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市容市貌,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强化我区城市管理属地管理职能,结合街道区划调整,在南城管委【20191号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调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阅,于618日下午4点前回复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邮箱:nqfjbgs@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审议稿)

                                     

                                   区城管委办公室

                                   2020618

     

    区直相关单位:

    区文明办、区效能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南谯公安分局、南谯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南谯区城市管理

    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审议稿)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市容面貌,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强化我区城市管理属地管理职能。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41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南谯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6号),以及关于印发《南谯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南文明委〔2018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近年来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就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分结合、齐抓共管的思路,完善镇、街道主责、社区主抓、城管队员主力、单元网格主体的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职责,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端口前移,形成全天候、无缝隙、全覆盖的长效化城市管理机制。

    1.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系,将部分城市管理工作和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到镇、街道,落实镇、街道的城市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区和镇、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发挥镇、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消除管理盲区,避免推诿扯皮,做到看得见、管得着,提高工作效率。

    2.权责一致、财随事转。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工作的同时,将下沉至镇、街道的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含聘用人员),由区财政保障的所有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转拨至镇、街道,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

    3.改革创新、强化效能。充分发挥区政府(区城管办)在城市管理中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监督作用,建立大城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镇、街道、社区和区直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实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动管理机制。完善和提高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区的神经末梢作用和群众基础优势,将城市管理的标准化和网格化进一步延伸。

    4.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保障基本待遇,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充分调动镇、街道、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要任务

    (一)领导体制

    构建大城管格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为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大城管工作的决策指挥机构,区委书记为政委,区长为主任,分管区长为副主任,区文明办、区效能办、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南谯生态环境分局、南谯公安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协调、安排部署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细化明确区直相关单位、镇(社管中心)、社区的城市管理职责并实施考核奖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办具体负责区城管委日常工作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镇、街道:镇、街道为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集镇)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行使城市管理职能,并把城市管理作为党(工)委、政府(街道)的中心工作,镇、街道要明确一名分管同志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副大队长可以挂职任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餐饮油烟、骑路市场、违规养犬、烟花爆竹禁放、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等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以及辖区内查违和拆违工作。 

    2社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在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责作用。社区书记负责和领导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消除管理盲点,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达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全覆盖目标。

    3.城管执法中队: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发挥城管队员的主力作用,单元网格在社区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4.区文明办:负责文明创建、市民教育宣传,指导城市管理容貌标准,对城市市容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协调各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等广泛参与城市文明创建。

    5.区效能办:对上级交办、重大市容保障、信访投诉、阶段性整治任务等进行全程和效能监督。组织对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属地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6.南谯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和其他影响城市生活环境的污染进行日常管理,并对涉嫌违法的案卷材料移交相关处罚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管理教育和查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门前“五包”工作,引导个体、民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

    8.区商务局:负责对菜场及出场经营、无序摆摊设点进行管理,督促菜场运营商加强菜场管理;负责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废品回收点管理。

    9.区住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督促社区、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内部进行管理,重点加强对小区内卫生、搭建、绿化、牛皮等物业方面管理。

    10.南谯公安分局:提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

    11.区城管执法局: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城市管理的宏观协调,区城管执法局将工作重心转到组织指导、协调、督办、考核评比、行政审批等方面,转到全区重难点整治任务的攻坚上,转到市、区重大活动的保障上。

    作为全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数字城管的运行;负责制定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并强化监督;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定期开展执法队员业务培训、执法文书填写及案卷制作的培训指导;负责组织镇、街道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办理;牵头全区限养区限制养犬工作;配合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受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委托,行使城区户外门头招牌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市本级审批除外);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负责农歌会广场管理等工作。

    三、具体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目标和工作原则,按照人随事走、财随人走的原则,下沉城管执法人员除编制关系在区城管执法局外,人、财、物下沉至、街道,日常管理工作由镇、街道负责,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遇重大整治任务、重要活动保障和大型拆违任务,区城管执法局与镇、街道沟通,负责在全区范围内调动执法力量,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
        (一)人员队伍
        对乌衣镇、腰铺镇,龙蟠街道、同乐街道、银花街道行政区域60名执法人员予以下沉,各中队为股级建制。其中,城管乌衣中队11名(在编4名、聘用9名)、城管腰铺中队7(在编4、聘用3)、城管同乐中队11(在编8、聘用3)、城管龙蟠中队11名(在编8名、聘用3名)、银花中队20名(在编15名、聘用5名)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城管乌衣中队派驻高教科创城的2(在1、聘用1),负责高教科创城区域城市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由高教科创城负责,工资、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管理。

    (二)人事管理

    下沉执法人员日常工作、人员管理、年度考核等由镇、街道负责;根据人事管理权限,下沉执法人员岗位调整,以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由镇、街道提出书面建议和处理意见,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街道下沉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含聘用人员)书面提供给区城管执法局,并提出使用(聘用)意见,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和使用(聘用)意见,办理调资和聘用手续。

    (三)经费保障
        执法人员按照职级不变、待遇不减的原则下沉到镇、街道,退休人员由城管执法局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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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工资。下沉执法人员工资、公积金保障渠道不变,在编执法人员办公经费、协管员年度包干费用(长期聘用人员补助)等,由区城管执法局转拨至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在编执法人员工资代发,、街道负责下沉人员(含协管员)公积金、各类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协管员工资发放。

    全区聘用城管执法人员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执行滁州市滁城最低工资标准、岗位津贴参照现行的社区工作人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2绩效工资。下沉在编执法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以及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原双拥、文明、效能等)、加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工会待遇等由镇、街道负责,与镇、街道干部职工同等标准执行(财政保障的各项费用,由区城管执法局拨至属地);下沉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在编执法人员(双拥、文明、效能)发放基数的一半。在编人员效能奖和聘用人员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据实发放。

    (四)执法装备配备
        各执法中队目前配备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现状下划,镇、街道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并报区纪委备案。

    四、考核奖惩

    (一)科学划分网格

    依据南谯区社区文明创建考核范围对乌衣镇、腰铺镇、龙蟠街道、银花街道、同乐街道区域划分网格。

    (二)强化网格考核奖惩

    重点考核单元网格,倒逼上级网格责任落实。为简化考核流程、减少考核成本,同时确保一个标准考核到底,依据南谯区社区文明创建月度考核结果,下沉执法人员(含聘用人员)与社区人员同奖惩。

    (三)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绩效考核以镇、街道为主,区城管执法局参与,对本镇、街道下沉执法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在各自绩效奖励费用总量内(在编执法人员效能奖总和为绩效奖励总量、聘用人员原双拥奖、文明奖、效能奖总和为绩效奖励总量),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据实发放,具体考核办法镇、街道制定。

    、街道要将滁城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化考核南谯区社区文明创建考核、街道日常考核三块考核结果作为下沉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仅三个街道参与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化考核);区城管执法局重点对下沉人员队伍纪律、案件质量、重点工作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抄送镇、街道,并纳入镇、街道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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