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城管执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3-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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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高健

    办公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0-2175107

    邮编:23900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区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对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施监管、检查和考核;负责南谯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运输、清理、处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运输企业的运营实施监管。

    (五)负责全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的行政许可;负责南谯新区道路及两侧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南谯新区广告、招牌标志等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临时占道经营、占道宣传的审批、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市民广场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滁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南谯新区未按规定存储、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和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和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泄露和遗撒废物等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8、南谯新区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南谯新区市政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南谯新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履行省、市、区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本区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复议和应诉工作。

    (九)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处理。

    (十)负责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获取、培训、业务考核和评比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察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以及所属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行为。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用海健(综合办工作人员)

    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邮编:239001

    办公电话:21751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行政事务、新闻报道、提(议)案办理等综合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局系统年度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收支情况;负责承办工资调整、劳保福利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负责执法装具装备及执法服装的配备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维修、后勤管理和机关经费管理;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张宝清

    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邮编:239001

    办公电话:217511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负责组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南谯新区道路及两侧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南谯新区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行政许可;负责南谯新区户外广告等装饰媒体日常监督管理。

    (三)法制股

    负责人:黄磊

    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邮编:239001

    办公电话:21751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承担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审核、检查和督办工作;负责开展执法案件的评议工作;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等事项;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并协助做好执法工作;负责错案追究和错办事项补救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资格认证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执法卷宗档案的管理;负责局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宣传等相关法制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督查股

    负责人:王生军

    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邮编:239001

    办公电话:217568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考评督察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执法队伍的队容队纪,以及日常考勤、效能、纪律等日常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各镇(社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受理对城管执法人员违章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并对城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级机构:

    (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南谯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下辖一中队、二中队、明湖中队。

    负责人:王勇

    地址: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玉桥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办公电话:2175116

    (二)区环卫所(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负责南谯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修缮以及编制环卫作业经费预算;负责对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施监管、检查和考核;负责对南谯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养护;负责全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区城乡环卫工作。

    负责人:马雷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路与幼安路交叉口(金城华府小区外西北角)

    办公电话:2175109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高健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争先进位、抓落实工作、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军

    联系纪检监察,协助高健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督察督办、农歌会广场管理、扶贫、乡村振兴。

    分管部门:督察股、环卫所、广场办公室。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子兵

    协助高健同志分管党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治、普法、依法行政等法制相关工作、信访(12345市长热线、网络舆情)、市域治理网格化考核、城管网格化考核考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分管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法制股 、信访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数字城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党组成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勇

    主持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日常文明创建、市容管理、违法建设、建筑垃圾(渣土)管理、餐饮油烟、文明养犬等行政执法工作。

    分管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党组成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何珏

    负责机关内务管理、财务审批、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双拥、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企业帮扶、项目帮办、招商引资、工青妇等群团、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王勇同志做好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办公室、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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