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6-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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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好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确保我局工作安全有序、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理。

    (二)基本原则

    突发性事件应急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冷静处理、规范有序、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分类预案

    (一)突发火灾事件

    1、值班人员或火情发现第一人立即按响火灾警报器,并同时呼救,启动消防栓和灭火器,如火势较小,自己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如火势较大,确认靠自身能力不能扑灭时,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局办公室和领导,关闭总电源,向局各楼层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打开安全出口通道,迅速组织保安和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在确认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转移物资;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协助“119”火警灭火,组织人员维护秩序;

    3、办公室会同各股室,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局领导;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在大厅内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二)突然停电事件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办公室迅速将情况报告局领导;

    2、电工立即检查大楼供电系统,查明停电原因,属于物业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若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值班人员和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窗口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3、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办公室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4、确认电力暂不能恢复时,在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公告停电,并告知恢复通电时间。值班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突发秩序骚乱

    1、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局领导,迅速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2、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并尽快通知大厅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同时迅速报告办公室,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领导,马上组织安保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发生谩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由保安带出大厅。如仍然拒绝离开大厅或有更加过激行为的,由办公室拨打“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以保证大厅正常办事办公程序。如办公室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以最快速度平息事件;

    3、重大人身伤害事件速报“110”和“120”处理;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将处理意见在大厅内通报。

    (四)遭遇突然袭击

    1、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凡收到或获得针对公共场所、办公场所进行袭击威胁的信息、电话等,必须及时报告大厅值班人员和局领导。

    2、若遇突然袭击,值班人员和办公室迅速组织大楼保安和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视情况并迅速拨打“110”、“119”报警和“120”处理;

    3、在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将遭遇袭击事件处理结果在大厅内通报。

    (五)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保人员或局办公室报告;

    2、安保人员和局值班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组织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安保人员和局值班人员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六)盗窃事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

    3、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突发疾病事件

    1、遇到突发疾病事件,迅速报告值班人员,卫生局窗口应积极配合局管理人员,采取科学合理方式进行必要的急救;

    2、拨打“120”急救电话,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

    3、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情况,由相关单位配合处理,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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