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南谯区2021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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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南谯区政务信息化规范管理力度和文件制作质量,我局将《南谯区2021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意见征集,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止共31天,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是电子邮件。截止2020年12月13日,共有20个单位和2位公民进行了意见反馈,均反馈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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