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11 00:00 来源:
    【字体:打印

         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南谯区政务公开办认真落实省市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迅速走上规范化道路。现将本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监督和指导。为保证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区政务公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区公开办先后制定了《南谯区2014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关于做好南谯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同时把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效能考核工作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办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指导和培训。区公开办每天安排专人对全区各单位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员联系,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区公开办亲自到单位进行指导整改。同时区政务公开办为提高全区各单位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水平,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会,使大家能够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细致的交流。三是定期通报。区公开办每季度对全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把通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和区效能办,同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的分值。《关于印发南谯区区直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工作公开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南谯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 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和滁州市《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政务公开办为进一步推进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南谯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招标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发布员会议;要求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为打造阳光政务,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各单位把行政审批办理项目、办理流程、办理时间、行政收费标准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予以公开。把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发布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区公开办加大监督和指导的力度,有力推进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保证了涉及社会民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也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3、 完善社会舆论机制。为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区政务公开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及时制定了《关于南谯区通过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区政务公开办与全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进行协调,定期安排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2015年度,全区共举办24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群、电视台、报社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将新闻发布会的实况通过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实时报道。

      4、 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辐射模范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点辐射作用,南谯区政务公开办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要求,在全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创建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在全区顺利开展,区政务公开办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的通知》,专门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区各杂种公开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着重把统一思想放在做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的首位,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全区各信息发布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示范点建设的申报和准备工作。区政务公开办根据各单位递交的上报材料进行了详细评审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委、沙河镇等12家单位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单位。示范单位确定后,区政务公开办定期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单位进行督查和指导,督促各示范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的把社会群众更新的重点信息予以公开,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阳光政务,阳光南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5、 升级改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4年区政务公开办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升级要求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4〕4号)要求,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改版升级改造工作,新系统现已投入运行。为方便社会群众查阅政府相关信息,我们要求各信息发布单位在建立自己门户网站的同时,建立链接“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窗口;在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最显著的地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定了《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规范和信息要求》,规范了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和范围,极大的提高了全区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 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部门、单位没有设立政务公开的专门机构,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专门机构, 但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有的领导平时对此项工作不闻不问。还有一部分单位只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

     (二) 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既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结果又包括政府行为的程序。有的单位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全面、过时等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还有一些部门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公众平时都了解的事项,回避实质性事项。不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 政务公开的手段落后。目前我区政务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政务信息的比重少,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从公众角度讲, 还有一部分公众缺乏信息公开的意识,即使有信息公开的意识也没有足够的获知信息的渠道和能力。

    三、我区政务公开2016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国办发〔2014〕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构建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区、镇(社管中心)、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行区直各单位、镇(社管中心)权力清单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管理透明度,增强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2.着力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招生、惠民资金发放、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以教育、医疗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3.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区直各单位、镇(社管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申请公开群众的合法需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探索制定更具操作性、针对性,更有约束力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办法。

                  

     

     

                                                                                                                     南谯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一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