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优秀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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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南谯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谯区优秀企业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办字〔201910),按照南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谯区财政局印发的《南谯区优秀企业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滁南经信字〔2020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优秀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纳税十强奖

    非房地产企业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不低于10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2.发展十快奖

    规上工业企业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不低于200万元,评选年度应税销售收入、纳税总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5%

    3.创新十强奖

    评选年度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不低于1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的规上工业企业,累计拥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1项、开发省级新产品不低于1种,且在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创新平台等方面取得实效。

    每个企业只能参加一项评选。(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企业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向属地(所在的镇、街道,高教城、开发区)提出申请。
      (二)请属地对拟申报的优秀企业进行初审,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2021年全区拟申报优秀企业汇总表(附件3)。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版上报至区经信局。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于2021223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至区经信局,逾期均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璐,电 话:3119060

    箱:416180791@qq.com

    附件:1. 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2. 南谯区“纳税十强”、“发展十快”和“创新十强”奖企业申报表

          3. 2021年全区拟申报优秀企业汇总表
         4.  南谯区优秀企业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南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219

     附件1: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2:南谯区“纳税十强”、“发展十快”和“创新十强”奖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 2021年全区拟申报优秀企业汇总表.xls
    附件4:南谯区优秀企业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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