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留厂在岗企业外地员工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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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新冠病毒肺炎防疫,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增长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秘〔2021〕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对春节期间留厂在岗的企业外地员工房租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实施。各部门、单位、区属企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上下联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减免房租政策落实到位。

    二、把准政策口径。根据南政办秘〔2021〕2号文件要求,对在春节期间,留厂在岗的企业外地员工,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给予减免一个月(2月份)房租。

    三、要规范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留厂在岗的企业外地员工向房屋出租方提交书面房租减免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和用工企业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减免房租。出租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给予减免或退还一个月房租。

    (三)各主管部门在3月底前将房租减免相关材料汇总装订后送区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各部门、单位、区属企业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政策告知、材料受理、租金退还、反馈备案等工作,同时要加快办理时间,让申请人少跑腿,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把好事办好。

    附件:20210305-附件1:个人申请.doc

          20210305-附件2:企业证明.doc

          20210305-附件3:春节期间企业外地员工房租减免统计表.xlsx

          20210305-附件4: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增长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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