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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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的通知》(南法办明电〔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帮扶、法治宣传、节能环保等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较好。

    (一)强化学习,提高行政能力

    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集中学法制度,结合各股室、中心业务工作,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南谯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南法发〔2021〕4号)、《关于转发<滁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法发〔2021〕5号)、《中共南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南法发〔2021〕1号)、《南谯区人民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南府法领〔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区政府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和辅导班。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和十九大精神等结合起来,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严守底线,逐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提高决策水平,规范行政行为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路径,常年聘请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单位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规范性文件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等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均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研究,切实做到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广泛宣传,加强法治教育

    积极参与区安委办、区法宣办在 “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活动期间举办的集中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还在日常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时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节能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共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小常识》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宣传形式有待丰富

    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我单位还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够强的现象,各股室在结合本单位职能加强宣传的力度上还不够大,由于单位工作人员较少,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于加强。

    (二)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本单位大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进步,但少部分同志的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未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持续加强对我局各股室、中心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采取讲座、研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有关股室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微信群、QQ群、机关例会等多种载体,加强经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主动作为,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

    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联合区司法局到企业集中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及知晓度,促进企业及我区工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南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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