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经信委主任对降低成本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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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降低企业成本从哪些方面体现?

    答:

    1.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降低至设区城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核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4.2017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转岗培训,给予200-1300元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人均800元补贴。

    5.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8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在2015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87分。从2016年3月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43分。从2016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低4.272分。

    6.对近3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企业,实行每旬末一次性结清电费,不再提前预缴电费。

    7.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政策。

    8.实行大用户直供气和阶梯气价,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加强输配价格监管。

    9.从2016年7月1日起,船闸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降费期限暂定3年。

    10.加大普通公路联网收费建设力度,对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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