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谯区推进工业强区若干政策的通知》宣传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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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省、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意见,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做大做强,依据制造强省、工业强市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谯实际,南谯区制定出台了《南谯区推进工业强区若干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把握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聚焦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主要以“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制造强区建设。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聚焦发力。紧扣“制造强区”战略任务,重点支持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绿色制造,重点支持企业做强做大。二是注重优化集成。对省、市有要求的认真贯彻落实;对外县有成效的积极借鉴吸收;对区里已出台的进行聚焦完善。三是注重务实管用。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面向企业需求,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含金量,力争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并实现与科技创新等政策的互促互补。四是注重放大效应。发挥区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区级政府设立5000万元工业强区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情况逐年增加,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和优秀企业奖励。

    三、文件起草过程

    该意见由区经信委代拟稿。区经信委在充分征求相关经济部门意见,认真吸收采纳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形成意见初稿。该政策文件经3月1日区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经修改完善后,经3月8日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督促落实,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南谯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该意见参照省、市政策框架体系,包括加大财政扶持、推进制造业提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附则5大部分共十六条。

    1、加大财政扶持包括设立5000万元工业强区专项资金和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主导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2条措施。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和优秀企业奖励,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 推进制造业提升。包括支持技术改造、支持智能制造、支持精品制造、支持绿色制造等4条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研发经费、质量品牌等方面投入。

    3.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包括推进企业市场开拓、鼓励企业上台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应税销售奖补、扶大扶强等5条措施。引导企业开拓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助推做强做大。

    4.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2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扩大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对用气量大的工业企业,争取燃气公司支持;严格执行蒸汽浮动定价机制。

    5. 附则。主要是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六、创新举措

    该政策较以前提高了奖补力度,扩大了奖补范围,让广大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同时,规定每年一季度,联合属地组织企业申报制造强区奖补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覆盖,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 保障措施。建立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强化工作推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制造强区政策落到实处。经信部门重点负责材料的收集、统计、初审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财政部门负责初审和拨付资金,并与属地进行结算。
    2. 下一步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帮助企业用活用足政策,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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