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经开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04 来源:南谯区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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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南谯经开区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经开区综合办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与黄圩路交叉口南谯经开区管委会三楼302 ,电话: 0550-2180550邮箱:1138116375@qq.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南谯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2020年全共发布各类信息514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23条。

    (二)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度南谯经开区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南谯经开区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南谯经开区无依申请公开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度南谯经开区共上传391篇信息。

    (六)平台建设一是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时按质上传南谯经开区信息,确保能公开的全公开。二是强化网上办事服务。按照区政府要求引导企业群众从现场办网上办掌上办转变,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是强化市长热线办理。健全“12345”工作制度和机制,市长热线自2020年1月份以来,共办理12345来电12件,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七)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多措并举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按照南谯区政府要求我委不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的意识认真学习《条例》宣传手册和新《条例》图解宣传单页各项内容我委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旧条例对比表,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新条例宣传标语。二是加强学习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南谯经开区学习了《南谯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南谯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南谯区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南谯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南谯区通过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八)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南谯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1次,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压实工作责任。南谯经开区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连带责任。根据南谯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整合进部门干部考核办法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00

    11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业务不熟情况不清,导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不精准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文字解读较多,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其他形式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要求在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调整时,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负责公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请其重点进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一封信”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方便公众接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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