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43 来源: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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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园区双迎路801号,:0550-2180550,邮箱:nqkfqzh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南谯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我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此项工作,2023年全单位共发布各类信息18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南谯经开区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南谯经开区根据“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严格按照“三审”制度,由拟稿人拟制,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分管综合办领导终审。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三审”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发布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2023年度南谯经开区共上传188篇信息,涉及规划计划、公开招标、文件解释等诸多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时按质按量上传南谯经开区信息,确保能公开的全公开二是强化网上办事服务按照区政府要求,引导企业群众从“现场办”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是强化市长热线办理健全“12345”工作制度和机制,市长热线自20231月份以来,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来电336件,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五)监督保障

    南谯经开区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连带责任。明确南谯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2次,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根据南谯区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整合进部门干部考核办法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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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

    2.公开发布的范围不够全面,群众关注的民生信息量少;

    3.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大。

    改进情况:

    1.我单位将按照《条例》等要求,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综合办会同文件起草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实质性解读工作,确保图片解读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政策解读可采取图表展现形式,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高经开区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对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工作思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争取在工作创新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务公开年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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