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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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结合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办公室编制。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现向社会公布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公司各项工作动态及电力建设、电力营销等重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本公司积极地让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多地参与其中,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单位领导;2、单位设置;3、人事信息;4、政策法规;5、办事服务;6、服务承诺;7、规划计划;8、财务信息;9、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信息公开发布主体范围

    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发布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下属集体企业、各乡镇供电所、高压配电队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6年底,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未发生针对本公司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国网滁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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